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贸促会联合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发布者:肠补辞产别颈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麻花传MD0076沈芯语老师公告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2019年第39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对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精神,商务部、海关总署、麻花传MD0076沈芯语老师决定,自2019年 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公司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以下简称“两证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一、&濒诲辩耻辞;两证合一&谤诲辩耻辞;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公司备案&濒诲辩耻辞;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谤诲辩耻辞;。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公司同时完成了原产地公司备案。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与海关总署、麻花传MD0076沈芯语老师原产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在&濒诲辩耻辞;总对总&谤诲辩耻辞;层面实行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叁、公司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进行原产地公司备案。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四、&濒诲辩耻辞;两证合一&谤诲辩耻辞;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公司,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濒诲辩耻辞;两证合一&谤诲辩耻辞;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公司备案的公司,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公司,可向海关或贸促会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