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3号 对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发布者:驳濒测冲肠苍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23号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发文日期】2023年07月03日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一)镓相关物项。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1.金属镓(单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2929010、8112929090、8112999000)。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2.氮化镓(包括但不限于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0001901、3818009001、3825690001)。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3.氧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909001、3818009002、3825690002)。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4.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4030、3818009003、3825690003)。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5.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9026、3818009004、3825690004)。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6.铟镓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9028、3818009005、3825690005)。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7.硒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2909024、3818009006、3825690006)。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8.锑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9029、3818009007、3825690007)。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二)锗相关物项。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1.金属锗(单质,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2921010、8112921090、8112991000)。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2.区熔锗锭(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2921090)。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3.磷锗锌(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4040、3818009008、3825690008)。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4.锗外延生长衬底(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2921090)。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5.二氧化锗(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600002、3818009009、3825690009)。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6.四氯化锗(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7399001、3818009010、3825690010)。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二、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叁)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四)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叁、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四、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五、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六、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七、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八、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2023年7月3日